親眼確認狀況後再行動

常在住宅區的狹窄巷弄中,看到年輕人以可怕的速度呼嘯而過。這可說是毀滅性的開車方式。也只有這種駕駛人會自大地說:「因為我直覺反應快!」但是,根據我在賽車比賽或拉力賽中橫街直撞的親身經驗,如果是用「直覺反應」來開車,大概有幾條命部下夠。
以我長年的經驗,直覺反應這種東西我不大認同。除了親眼確認過的情況之外,一切都是不可信的。安全駕駛首先要了解的就是:眼睛看不到的地方才最可怕。不管是加速或轉動方向盤,我都一定要親眼確認後才採取行動。我稱這種作法是「眼見為憑的駕駛」。
開車最怕的是發生事故或車禍。要是沒有這些事,汽車實在是個非常了不起的工具。若是發生車禍傷到人,所有相關人士都會因而陷入不幸。為了防止這些可怕的事故,除了確實執行「眼兒為憑的駕駛」,別無他法。
-定要看到之後才採取行動,也就是說,什麼都看不到的時候,就不要採取行動。譬如,住宅區的窄巷裡停滿了車,在確認是不是會有小孩突然衝出來之前,一定要將速度放慢。右轉時一定要確認右後方,不這樣,說不定就會發生機車從後方撞上的車禍。另外,就算是紅綠燈都未必能相信。左轉時,要是只盯著箭頭號誌,說下定會有應該要停車的車子突然直直衝過來,要採取任何行動之前,一定要盡力確認四周。
為了「看見」,我會利用各種可以利用的東西,像是路口的凸鏡:雖然不很容易看,但多少都可以確認是否有東西在移動,道路兩旁的商店玻璃門窗,也可以當作確認小孩子或自行車動態的道具。若是遇到停止的公車或卡車,更要注意一下輪子左右,看看是否有人的腳在移動,很可能之後會衝出要過馬路的人。依據這些狀況做成一份檢查清單,開車時隨時注意一下。
總之,資訊越多越可以遠離危險。盡可能的多觀察四周事物,就能看到並確認比現在更多的狀況、請大家一起貫徹「眼見為憑的駕駛」,務必能多注意一個狀況就多注意一個吧!